申请长沙商标注册的时候应该避免哪些相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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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长沙商标注册的时候应该避免哪些相似的情况

作者:湖南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4 08:03:51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都会重视商标注册,而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出现相似的情况,就比如在长沙商标注册的时候既要防止出现因为名字相似而导致注册失败,也要防止因为图案相似导致注册失败,所以今天就专门来说说申请长沙商标注册的时候应该避免哪些相似的情况。   

第一,在商标注册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因为和已经注册的商标有相同的文字而导致注册失败,这种情况下首先要了解下已经注册好的商标的类别,如果是同一个类别里出现有相同的字,这种情况下注册商标是肯定不会通过的,因此在起名字的时候才需要多考虑几个名字,而且名字之间最好不要相似。   

第二,在商标注册的时候相似的问题不仅仅体现在文字上,也体现在商标图案上,注册图案如果和已经注册的商标图案相似也不行,判断方法是从图标的颜色和构成以及文字等多个方面进行考量,确定两个图案不是相似的才能通过审核,所以这方面如果不确定可以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查询。   

第三,很多人觉的商标的相似主要体现在图案和文字上,而其实还包括谐音的情况,也就是拼音相似很多时候也是不行的,而且还有设计理念也是要注意的,如果在设计理念上相同的话,最终设计的图标和名字也会出现相似的情况,所以如果担心的话可以咨询下商标注册的代理机构。   

刚才提到的就是在商标注册的时候应该避免的因为相似而导致注册失败的情况,随着现在被注册的商标越来越多,出现相似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因此在注册时必须准备备用的名字和商标,这样才能确保注册速度最快。

如今,市场上比较有名的品牌永远不会只有一种商标。一些企业已经对文字商标进行了保护,并将对图形商标进行重新设计。有必要这样做吗?

一、文字商标与图形商标的区别:优点:表现力强;直观、艺术等特点;不受文字的限制,图案可以被大家理解,不受语言的限制。缺点:不利于寻址,一些比较抽象的图形难以描述,与文字商标相比不利于交流。优点:易于称呼和描述;表达意义清晰,易于传播;注册通过率高,审核时间相对较短。缺点:受地域和语言的限制,一些只能表示但不能表达的词语和商标不能很好地传达。

二、图形商标必须注册吗?对于预算有限的申请人,可以先注册文字商标,这样便于识别和传播,文字商标的重复核查相对简单,注册通过率相对较高。如果预算足够,你想进一步丰富商标,你可以注册文字和图形。但是,这两种商标应单独注册,可以提高商标通过率,节约考试时间,使使用灵活方便。

三、商标注册流程:查询:一对一即时回复(QQ微信)风险评估:提供商标查询风险评估报告;确认注册计划:商标顾问和申请人确认注册计划审核文件:内部审核后提交申请人确认并盖章。

四、申请提交:当日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主要时间节点:商标局受理后,受理函签发时间约3个月,商标局实质审查时间约6个月,初审公告时间约3个月,签发函时间约1个月,整个过程约12个月。

从主观上讲,恶意注册的申请人故意将与他人享有一定权利的文字或图形(包括近似的文字或图形),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企图坐享他人知名商标、名称等带来的市场利益。从客观上讲,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损害了企业合法权利人的社会信誉和利益,并误导消费。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从完善商标立法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制上和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公司如何防止被恶意抢注,小编提供一项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1、建议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商标注册与商标使用相一致的原则,并要求注册商标的转让应以转让人实际在先使用其注册商标为前提。经营者申请商标注册的目的应是为了使用,即通过使用注册商标,使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事实上,《商标法》第4条的规定在其中一种程度上体现厂商标注册与使用的精神,但尚欠明确。为有效制止以商标注册为手段,以倒手转让牟取暴利为目的的恶意注册行为,有必要将注册与使用一致原则确立为商标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并通过商标局对注册商标转让的审查和核准程序,防止恶意注册人通过转让谋利的企图得逞。

2、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商标法》的基本原则予以明确。实践表明,任何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无一不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欺诈行为。将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为商标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将为商标管理部门防范和制裁无法列举出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提供直接的商标法律依据。

3、明确规定 ;公众熟知 ;商标的范围和认定标准,《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属于不正当商标注册行为。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商标注册应在实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赋予商标使用在先人一定时间的优先申请注册权。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确立申请在先的商标注册原则,是为了督促(过程进行提醒)经营者尽快申请商标注册,同时,也便于商标管理。但是,仅仅只强调申请在先,而不考虑申请者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容易为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留下 ;合法 ;通道。 因此建议,在《商标法》中补充规定商标的在先使用人享有——优先申请权,使商标的后使用人或未使用人,即使其出于恶意而在先提出注册申请,商标的在先使用人仍可通过行使优先申请权,请求商标局驳回出于恶意的注册申请。优先申请权的时间可设定为三个月, 自在先申请入的申请被初步审定予以公告之日起算。在商标注册的申请异议期内,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可以优先申请权为由提出异议;商标局则可通过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查,对所发现和认定的恶意注册申请不予核准,并依法受理在先使用人(亦即优先申请权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依法赋予商标的在先使用人享有一定时间的优先申请权,不仅可以有效地阻止恶意申请人的注册恶意得逞,而且有利于保护商标的在先使用人的合法商标权益,从而维护正常的商标秩序。

5、赋予商标局在审查注册申请阶段和核准商标转让阶段,主动驳回商标恶意注册或者商标转让申请的职权。商标局是全国商标注册唯一主管机关,只要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般不难判定恶意的商标注册行为。如果赋予商标局在审查注册申请阶段和核准转让阶段主动驳回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或商标转让申请的职权,商标局在接到这类出于恶意的商标注册申请后.依职权主动驳回恶意的注册申请,并通知有关权利人,从而将恶意注册行为在审查环节中予以制止。 

当然,商标局不可能在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阶段发现所有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因为有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只有在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撤销申请后,才能依法通过撤销于以制止;还有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只有当商标局在核准注册商标的转让时,通过了解转让人不使用注册商标而倒手转让的具体情况,才可能发现商标转让人的注册恶意。对于通过审查商标转让所 发现的恶意注册商标,商标局依法不予核准,并依职权主动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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