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展长沙商标注册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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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展长沙商标注册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作者:湖南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13 08:11:05

续展长沙商标注册申请需提交的资料: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可以只提供注册号,);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以不提供);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可以不提供);3.《商标代理委托书》(企业盖企业公章;个人签字或盖名章)。请把以上资料邮寄、传真或Email至我处,即可办理。商标局下发续展核准证明需3-6个月的时间。

一、简要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二、办理途径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续展的书件格式\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五、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抄袭的手段多种多样。知识产权在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明显。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和保护。近年来,社会上关于商标权归属的纠纷,使大多数企业逐渐认识到商标转让公证的重要性。

1、注册商标转让公证的意义和重要性注册商标已广泛应用于各类产品和服务中,对促进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竞争的加剧,恶意注册和转让也屡见不鲜。为了规范转让行为,降低交易风险,注册商标转让公证逐渐得到双方和商标管理部门的认可,成为注册商标转让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保护伞。

2、注册商标转让公证的两种要求注册商标转让公证,是指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或者使用人自愿将申请中的商标使用权或者附有注册证书的注册商标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然后向公证机关申请,由公证机关审查的活动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出具证明。

一般来说,目前注册商标转让有两种情况需要公证。一是当事人因相互不信任,依赖公证机构对转让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二是商标管理部门认为转让行为存在疑问,要求转让人提供公证书。对于第一类案件,当事人之间以前可能没有交集,彼此之间缺乏足够的理解和信任。请求公证人对其之间的商标转让协议进行公证,可以维护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二类案件,《国家商标局关于商标转让申请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手续时,除按照规定提交商标转让/注册申请书等材料外根据有关规定,还应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双方的主要资格。商标局对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者公证件。因此,注册商标转让前的公证对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有利的。它不仅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在转让过程中和转让后也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3、注册商标转让公证的审查与效力一、当事人身份是否属实。当事人的身份一直是公证人办理各种公证业务的首要问题。通过公证员的职能,防止虚假转让,保护双方当事人和商标管理部门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转让人为自然人的,公证处应当确认是否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或者是否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防止冒名顶替的发生。这对保障交易安全十分必要,也体现了公证在其中的重要性。二、受让人是否具有实际使用被转让商标的可能性。借助公证机构审查受让人是否利用商标从事经营活动,限制商标投机行为。

4、商标局认可的两种公证书格式目前,商标局已经认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协议》的公证和声明的公证。

5、注册商标转让公证所需材料比较常见的注册商标转让公证是声明公证。申请注册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转让人为公民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二、转让人为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最新的公司章程、最新的工商咨询表、股东大会关于商标转让的决议、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法人和股东。

三、注册商标证、商标权属证、商标图样复印件。

四、委托的,应当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五、、注册商标不得超过有效期。共享商标的专有权,应当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交被许可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接受烟草制品、药品等注册商标,必须提供相应生产主管部门的证明。

六、公证人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提交其他文件。

一、被他人抢注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商标专用权是通过商标注册来获得,我国申请商标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就是谁先申请商标注册,谁就获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如果公司使用的商标是没有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是很危险的,如果竞争对手抢注成功,自己就无法在使用该商标。这样一来不仅自己损失了权益,辛苦付出积累的名气也会被人夺走,所以企业一定要加强商标意识,做到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二、侵犯他人权益这点可能大家都很疑惑,我不注册商标怎么会侵犯他人权益呢?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若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有可能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引发商标纠纷,甚至会让双方对薄公堂,还有可能影响到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除了被人侵权之外还有可能侵犯他人权利。

三、不会受法律的保护《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就享受法律保护。换言之,没有注册就没有保护。使用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很难维权成功,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四、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我国《商标法》规定,只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由于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就不能形成工业产权,也就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一、先了解一下相关内容:1、商标、版权(即著作权)均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是平等的法律权利,都受同等保护。版权包括美术作品版权,文字作品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2、商标权需要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方可取得,受法律保护。作品(美术、文字作品等)一经完成,无论是否发表或经版权局登记,即取得版权,受法律保护。进行版权登记的作用在于确定权利归属及作品完成时间等相关信息。3、保护期:商标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保护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10年,依次类推。公民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下面回答商标是否需要进行版权登记:1、商标权与版权属于平等的法律权利,由不同的法律规范规制、不同的行政机关颁证(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某些作品既可以申请商标权,又可以申请版权,例如文字作品和美术作品。2、商标能否登记版权,或版权能否登记为商标权,答案是肯定的:(某些情况下)能。3、当商标是中文或英文,且属于独创、自创的艺术字体时,可以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当商标是图形时,可以申请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同样的,当版权内容是文字或图形时,可以申请商标注册。4、那么商标是否进行版权登记或者版权是否需要进行商标注册,答案也是肯定的:(某些情况下)需要且完全有必要。

(1)商标需要进行版权登记的具体原因在于:商标注册时必须按类别选定商品或服务项目,获准注册后只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以及受到商标法保护,即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或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而企业要想在全类别上实现商标垄断,投入巨大(9万元左右),一般的企业都不愿意进行此项投入。因此,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属于合法使用,这种情况无法通过商标权维权,此时,可以通过版权维权,即他人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版权内容相同的文字或图形时,均属于版权侵权。因此,商标有必要进行版权登记保护。另外,考虑到有些商标,可以使用或企业不得不使用,但又无法成为注册商标,因此,只能通过版权登记的方式进行自我保护,或者虽不能成为注册商标,可以通过特定的颜色或字体,与他人相区分,虽不能阻止他人使用相同的名字,但也可尽力阻止他人使用同样的设计。

(2)版权需要进行商标注册的具体原因在于:版权登记保护的是作品本身,不需要和具体商品服务项目相结合,不论他人以何种方式、在何种领域未经权利人许可的版权使用行为,均可构成版权侵权。但是,当他人将版权内容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时,商标局只会依据商标法和在商标数据库里检索有没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即通过商标局审查进入公告程序,虽然版权权利人可以在公告阶段提出商标异议,但知道他人商标公告内容几乎很难做到,知道之后提出异议,又是一场财力、人力、时间的消耗,且不确定异议是否一定成功(在没有版权登记证的情况下,异议几乎很难成功)。一旦错过公告期,他人取得商标权利,再想通过撤销程序去撤销他人商标,则更是难上加难,所需要耗费的财力、人力、时间更大。与其坐等别人注册,不如主动注册。因此,文字或美术作品版权有必要进行商标注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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