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标注册的转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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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商标注册的转让方式

作者:湖南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25 08:49:13

商标权是商标注册人最重要的商标权处置方式。商标注册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全部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比如,即使在汉堡包快餐行业,即使使用的原材料完全相同,但肯德基和华莱士的价格、消费者数量等都有很大的不同。人们选择肯德基品牌比选择食品本身更直观。虽然也有消费者通过卫生质量或食品质量来选择,但品牌具有更直观的价值。一个好的商标更有可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好的商标一般都不愿意转让,但世事难料,我们应该争取机会。一个好的商标有一个好的市场和一部分以前的。以一个好的商标为指导,更有利于消费者在短时间内对你的商品的认可,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出发点和发展前景。长沙商标注册的转让方式如下:

一、合同转让=转让人与受让人通过签订转让合同进行注册商标的转让。这种方式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收取一定的转让费。

二、继承和转让=依法登记的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例如:注册商标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后,继承人按照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的全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合并或者合并时,继承人转移。

三、在公有制国家,由于行政命令的原因而发生的转移通常是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所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引起财产流通的计划和行政命令。例如,国有企业按照行政命令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转让生产,必然导致注册商标主体的变更。在实践中,大量注册商标是通过合同转让的。合同转让注意事项:

(1) 注册商标的转让,应当依法办理一定手续,经商标局批准后生效。未向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转让注册商标的,属于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未经许可转让注册商标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撤销注册商标。

(2) 合同生效后,转让人不得将转让的商标用于经批准与转让商标或者商标有效注册区域内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否则将侵犯受让人的商标权。转让人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必须与受让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取得受让人的授权。因此,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将其与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同一受让人。这是为了防止不同的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中使用同一商标而产生混淆,防止消费者产生误解。

(3) 注册商标的转让,以商标公告之日为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公告。转让后的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转让之日起至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止。

(4) 合同应有法定的必要条款。商标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的名称、地址、签署日期和地点;

二、经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名称、图案、国家、注册号、种类和名称;虽然商标转让的成本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但转让的不仅是商标本身,还有商标本身成熟的企业制度、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这实际上是新手商人的一笔财富。当然,这并不排除有些企业还想拥有自己的商标,愿意花时间和精力注册商标。不排除这种方式,但更适合财力、人力资源雄厚的企业。

今天,小编想跟各位知己聊聊“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广为相关公众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就像商标界的“白富美”,自带光环,总能吸引一票人的目光。 

遥想当年,企业做广告的时候总喜欢把“中国驰名商标”几个字挂在嘴边,反复强调,唯恐消费者不知或忽视!当然,企业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当商标进化成驰名商标,就像开过外挂似的有了神助,不仅能增强消费者信心,还能扩大产品销量。这样的“法宝”自然被企业喜爱,热衷于挂在嘴边。 

然而,不知各位知己有没有留意,现在已经没有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了。难道是“驰名商标”含金量下降,对消费者已无吸引力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企业之所以不再以“驰名商标”为宣传点进行宣传是因为新《商标法》的规定。2014年,《商标法》进行修订,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能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商业活动中。违反此规定的,根据第五十三条,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驰名商标”的认定本是为了加强对较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为了解决商标争议,规制“傍名牌”行为,并不是用来做宣传的。新《商标法》为了引导“驰名商标”回归设置之初的本意,故而对“驰名商标”的宣传和使用行为做了相关禁止性规定。 

新《商标法》的规定毋庸置疑,对于企业来说,将“驰名商标”用于宣传只是发挥了它很小一部分作用罢了,“驰名商标”更重要的是其保护功能。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条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众所周知,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相关保护,其注册人拥有该注册商标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专用权。然而,经过认定的“驰名商标”即使未在中国注册也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且不同于普通注册商标的是,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更广,是跨类别保护。 

当然,“驰名商标”除了宣传作用、保护作用外,还有一项不容忽视的作用。让我们先来看几则新闻…… 

从上面的新闻可以看出,不同地区对企业认定驰名商标都给予了重金奖励及知识产权政策倾斜,以鼓励企业重视品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对于小企业来说,这笔资金可以投入生产或科研之中,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企业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广告、销售、税收、荣誉等方面的证明,这就需要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无形中提高企业各部门的商标意识,促进企业各部门沟通,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如果您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找标局进行帮忙。标局作为中国大型综合性科技服务云平台,构建了完整的知识产权生态圈,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系统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为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全程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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