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标注册被驳回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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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商标注册被驳回的理由

作者:湖南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18 08:50:41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范围的分支机构或者附属机构,它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如果资料齐全,完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即可办结。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在承诺期限届满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所需申请材料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由于商标局审查员主观判断及专业知识等限制因素,商标申请并非100%通过,因此法律赋予申请人一次自辩的机会。申请人如遇商标被驳回之情形,有15天的期限委托代理机构提出驳回复审申请。许多知名的品牌都曾有过商标申请被驳回复审经历。商标驳回的理由有哪些?长沙商标注册被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人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但是如果触犯了一些商标注册中要注意的事项及相关规定,也无法避免商标被驳回的命运,为此当我们的商标注册被驳回时,我们要及时的采取应对措施,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还是先看看商标注册被驳回的理由是哪些吧,因为每个注册商标被驳回都是有一定原因的,具体的常见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商标查询不利导致近似商标被驳回:由于商标申请人没有办法相详尽查询近似商标的所有内容,不免有遗漏的现象发生,不能被排除的近似商标在申请时会被商标局驳回。

2.盲查期导致的近似商标被驳回:由于商标局不可能将当天所有的申请注册商标录入系统,能查到的数据一般都是3个月以前的,因此存在一定的盲查期。此种情况下,后申请的商标会被驳回。

3.违反强制规定:申请注册商标驳回的原因最基本的就是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注和禁用条款。其实每个商标申请的审查是通过独立的审查员完成,每个审查员的知识面、阅历情况、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各种差异,因此其审查结果必然有所不同,甚至类似的商标申请可以得到不同的处理结果。

正是这种受审查员主观影响较大的工作模式,申请人才更有必要委托更专业、更到位、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您量身订造一个商标被驳回应对战略,对驳回的理由进行专业的分析,需要专业人员撰写复审理由书,确保商标得以顺利注册。

1、国际注册的国家数量有限因为《协定》最先是由实施长沙商标注册原则的国家提出的,所以,以取得所属国国内注册作为申请国际注册的先决条件,限制了一部分实施商标使用原则的国家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联盟成员国目前只有90多个国家,还有一些同我国贸易联系密切的一些重要国家,目前还不是成员国,北美、南美、中东、非洲、东南亚等地区的大部分国家还徘徊在该体系之外,其中包括加拿大、巴西、阿根廷、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一些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我国企业无法通过国际注册途径在这些国家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不选择逐一国家途径来申请商标。

2、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国际注册必须以国内商标申请/注册为基础。在《协定》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内注册或初步申请公告;在《议定书》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家注册申请,因此,在申请的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

3、国际注册商标的事先查询方式的局限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中只能查询通过该体系办理注册的国际商标信息,而对体系中各个成员国的商标信息不具有统一检索查询能力。因此,对于准备办理国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如果需要事先了解该商标的在所指定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可行性信息只能通过该国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机构和该国家的具体商标情况逐一进行检索查询和分析判断。而且与逐一国家注册时的情况一样,需要额外支付高额的检索查询费用,查询结果取决于实施查询的代理机构和代理人。

4、申请注册过程中出现的事宜处理与逐一国家注册时是一样的国际商标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及国际注册申请仅仅是负责向被指定国家主管商标机关传递相关申请文件,而由各个被指定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根据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对申请商标进行审查。如果某一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在审查中认为该商标申请不符合被指定国家的法律规定而要求修改,或出现(部分、全部)驳回,或被他人提出异议等情况而需要办理答辩、复审等事宜时,国际商标局只负责传送相关通知书,而不负责转交申请人需要向缔约方提交的复审或答辩书件等法律文件,此时只能由申请人委托该缔约方国家认可的代理机构递交。这就需要该商标申请人另行通过相关代理机构委托该指定国家的代理人(律师)办理相关法律程序,并另行支付相应的答辩、复审等规费和(律师费)代理费。对于这些商标事宜的处理与逐一国家注册时是一样的,国际注册并无优势可言。

5、没有统一的注册证国际注册虽然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后可以很快捷的收到一份国际商标局颁发的国际注册证和国际注册号,但该商标国际注册证非常简单,而且只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的凭证,其效力仅相当于国内的受理通知书,并不是该商标在指定国家能受到保护的有效法律文件。就目前来说仅有少数缔约方国家可以在核准国际注册申请后会颁发该指定国家的商标注册证书(如:美国、等国),而大多数缔约方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在审查之后一般不颁发注册证或核准通知书,仅仅发布一个声明在该国受保护的通知,有些国家甚至连保护声明文件都没有,仅是指自动受保护。只有在商标被全部或部分驳回的情况下,才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因此,申请人只有通过计算驳回期限的方式来推断自己的商标是否被相关缔约方的主管机关核准。对于习惯了拥有一张经商标主管机关盖章的注册证的国内申请人来说,没有注册证会令他们感觉有些不踏实,大多数国家的申请人也有同样的想法。如果确实需要证明该商标在所指定国家受到保护还需要另行向该国商标主管机关开具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并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6、注册效力的不稳定性由于国际注册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五年后才能与原属国的注册脱钩,因此一旦原属国的注册在五年内被撤销,国际注册也随之将被撤销,这一情况又被称之为中心打击原则。

商标虽小,内藏乾坤,关乎利益,关乎存亡,对于广大中小企业而言,尤其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当今社会,品牌效益是很常见的,一个好的商标可以为企业赢得好的发展机会,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就足以说明商标之于企业的重要性,今天我司小编带大家看一看企业申请注册著名商标的相关知识!企业申请注册著名商标需要哪些资料,具体注册申请商标流程是什么?

企业申请注册著名商标申请资料:

(一)申请书;(二)申请人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三)长沙商标注册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商标使用人的,还须提交该商标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四)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在省内同行业排序情况的有关材料;(五)该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有关材料。

企业申请注册著名商标申请流程:

1、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通过所在地的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2、申请人填写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15日内上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30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结果及理由。

4、如果申请人的申请书件有需要补正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通知省著名商标申请人限期补正材料。预期没有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会被退回。

5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会按照本省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论证,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做出是否给予认定的决定。认定的时间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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