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注册商标怎么转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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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注册商标怎么转让呢?

作者:湖南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2 08:10:32

作品著作权是保护作者的相关权利的一种法律手段,但是你知道么?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器是有期限的。下面就为你介绍一下各个类别的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到底有多长。

一、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四、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听说过钱被调包、行李被调包、甚至孩子出生在医院被调包的新闻,但是商标被调包你一定没听说过,但这确实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湖南商标注册是获取商标的前提,成功注册商标后还要注重商标的经营与使用。据网了解,商标被货车司机上演“狸猫换太子”的好戏被识破,犯罪嫌疑人被判刑且处以罚金。到底怎么回事呢?小编为您详细道来!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本来高高兴兴选购商品,可是没想到到手的不是正品,相信不少人都会以为是商家卖出来的东西是劣质的,可让他们万万想不到的是,他们买的正宗好商品,竟是半道上,被“狸猫换太子”的“歪货”,而产品上的商标和产品实际上并没有任何的关系。

据悉,这一场商品与商标的“嫁接”表演在威远县连界镇高速公路口上演了,其中两名男子将其货车上钢材原有的商标更换为川威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标。

民警进一步了解后,发现他们背后还有张章和李华两人,这两人是连界镇的钢材共同经销商。原来张章在将钢材销往修建工地的过程中,先后安排两名货车司机到成都龙港建材城某钢材公司装运盘圆钢材和光圆钢材,且让两人相会时,对商标进行更换。

用自己的商标冠在他人的商品上,这场“狸猫换太子”的大戏就这样上演了。据网了解,王兴之前在张章的安排下,已经调包了30吨钢材,现在被查获的是第三车,三车钢材共价值22.5万余元。

根据调查得知,该事件不论是购买假商标还是安排货车司机换商标,张章个人行为,而李华仅为公司合伙人,李华被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据悉,犯罪嫌疑人张章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犯罪嫌疑人刘常、王兴,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商标作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无形资产,商标的经营过程就是累积商标价值的阶段,因此以代办商标注册多年的经验提醒您,不要以为成功注册商标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还要注重商标价值的积累,遇到商标侵权行为积极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个注册商标,经过多年使用会形成无形资产,湖南商标注册公司认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续展申请。一个注册商标,经过多年使用会形成无形资产,商标注册公司认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续展申请。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可见,对到期的注册商标,可续展注册,续展注册是商标注册人为了不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失去专用权,可以在规定的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法定期间内未予申请,还可以依法有六个月的宽展期。这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已过,而原商标注册人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可给予其六个月的宽展期,即在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原商标注册人仍然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注册公司着重提醒过了宽展期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对其注册商标即予注销。

什么是商标“在先申请原则”?申请商标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湖南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

我国商标申请和注册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充。《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社情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视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如果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则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的主持下,由各自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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